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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洲国家工程类企业准入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选聘律师事务所的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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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股份”)拟在欧洲设立分支机构,需梳理并分析关于欧洲国家工程类企业准入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现拟选聘律师事务所为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研究决定,现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选聘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咨询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招标人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洲国家工程类企业准入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选聘律师事务所。

三、招标项目概况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海外投资,在欧洲设立分支机构,进一步开拓欧洲市场。为确保设立过程合法合规,并充分理解目标市场的法律与政策环境,现拟聘请律师事务所协助公司梳理并分析欧洲国家工程类企业准入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并出具法律分析报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参与投标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提供境外法律咨询和政策分析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设立分支机构、营业办公室、或与当地律所合作设立办事机构,或者与境外分支机构(营业办公室)同属一律所总部管理的。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服务内容

(一)根据委托人拟设立分支机构的意向地域范围,针对委托人在该国家或地区投资设立工程类企业的需求,提供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咨询和梳理。

(二)对委托人在各个意向国家或地区投资设立经营主体及初期运营涉及的重要事项密切相关的法规政策进行对比分析,出具法律分析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行业准入资质、股权限制、经营许可、人员配置、知识产权、开户、财税等方面。

(三)评估委托人境外投资的潜在法律风险与合规要点,并提供清晰、实用、可操作的法律建议。

、服务费用标准

本次服务费用采用含税总价包干的形式,总限价35万元人民币(含差旅、食宿等所有费用)。请投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和企业自身情况一次性报出不更改的价格,投标人超过限价或未报价均为废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6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


(二)获取比选文件地点:四川路桥(地址:成都市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6-15室);


(三)获取比选文件方式:凭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报名免费领取。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30日17:30时;


(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址:成都市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6-15室;


(三)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上述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专人送达、邮寄/快递方式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比选申请文件,视同申请人放弃参加比选,且四川路桥概不接收。


九、发布媒介:四川路桥招采综合管理平台


网址:https://www.scrbc.com.cn/


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数量超过3家(含3家),招标人将于北京时间2025年731日下午14:30时(暂定)在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暂定)举行评审,如时间有调整,招标人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各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现场送达至招标人处,本项目不设置现场述标环节,请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到场。


十一、确定中标(根据实际情况和评分方式说明)


公司将组织评委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按综合评分法,综合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标人候选人,对未中标单位,我司不再另行通知。


中标单位对中标的委托业务不得有任何理由推迟和拒绝,不得将委托业务转让其他单位完成,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无论是否中标,招标人无需将投标文件退还给投标人。


本业务投标文件所载资料只限于各律师事务所投标所用,未经我司书面同意,任何利益相关者均不得复制或向第三者传播。


十二、联系方式


人: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九兴大道12号6-15室

邮政编码:610041

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17883356224

附件:投标人须知.docx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2日